作者景占義,分享他過去修練法輪功及與法輪功創始 人李洪志接觸的親身經歷
接續~
我與李洪志有過“零距離接觸”,在國內與“法輪大法研究會”主要負責人及國外“法輪佛學會”負責人都有過接觸,和許多“法輪功”修煉者共同修煉相處過。因此,我可以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如實地告訴大家很多有關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的鮮為人知的內情
Translate
2012/8/28
我所認識的李洪志 十九、附錄:十、澳大利亞“法輪功”為何內訌
2007年8月7日,李洪志召見澳大利亞“法輪功”骨幹開會並親自宣佈:“今後澳大利亞佛學會的魏熙斌、楊真、麥克林及其女兒不得再擔任任何專案負責人,澳大利亞佛學會由Lucy
Zhao任會長並進行重組,副會長由堪培垃大學工作的小方擔任。澳大利亞‘新唐人電視臺’董事長改為李麒忠擔任;薑希莉辭去‘澳大利亞天歌合唱團’負責人職務;大洋洲‘大紀元時報’由蘇珊負責。”
在此以前,澳大利亞近300人自費由澳洲飛往紐約向李洪志告狀。光是飛機票就花掉了近600萬人民幣,李洪志分析情況以後,認為對澳大利亞“法輪佛學會”不得不改組了。
至此,澳大利亞“法輪佛學會”內訌事件暫告段落,普遍認為此次調整,“佛學會”慘敗,“大紀元”全勝,李麒忠是最大受益者,黃卓然成為內訌鬥爭的犧牲品。
我所認識的李洪志 十九、附錄:九、人的道德水準很高時,就不需要法律了嗎?
李洪志在美國講法時說:“人人重德,要法律幹什麼?大家都知道在中國古代,世界其他地區也是這樣,人的道德水準很高的時候,沒有那些法律,哪有法律呀?”李洪志講這段話的意圖是給修“法輪功”的人預示,將來全世界的人都學了“法輪功”,也就是“法輪功”一統天下時,那時天是“法輪功”的天,地是“法輪功”的地,人間是“法輪功”的人間,要什麼政府和法律!這不難看出李洪志有很大的政治野心,不僅自封為“宇宙主佛”,還要當地球的大一統的“始皇”。
中國古代沒有法律嗎?顯然不是那麼一回事。在人類發現鑽木取火以前,人類過著生吞活剝,茹毛飲血的時代。後來發展到了“構木為巢”、“結網捕魚”的農業耕種時期,那個時期人只是為了生存,共同過著原始生活,談不上什麼道德水準,除了使用工具和語言外其他都與動物一樣。發展到了禹統治時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產品有了剩餘,人們學會了釀酒和煉銅,也開始了商品交換,漸漸產生了貧富的分化,繼而出現了你搶我奪。為了治理犯罪,禹制定了禹刑,設立監獄,監獄需要人管,這一部分的管理人的生活需要其他生產人員供養,因而出現了徵稅。禹把天下分為九州,並鑄九鼎做為權力的象徵。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