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7日,李洪志召見澳大利亞“法輪功”骨幹開會並親自宣佈:“今後澳大利亞佛學會的魏熙斌、楊真、麥克林及其女兒不得再擔任任何專案負責人,澳大利亞佛學會由Lucy
Zhao任會長並進行重組,副會長由堪培垃大學工作的小方擔任。澳大利亞‘新唐人電視臺’董事長改為李麒忠擔任;薑希莉辭去‘澳大利亞天歌合唱團’負責人職務;大洋洲‘大紀元時報’由蘇珊負責。”
在此以前,澳大利亞近300人自費由澳洲飛往紐約向李洪志告狀。光是飛機票就花掉了近600萬人民幣,李洪志分析情況以後,認為對澳大利亞“法輪佛學會”不得不改組了。
至此,澳大利亞“法輪佛學會”內訌事件暫告段落,普遍認為此次調整,“佛學會”慘敗,“大紀元”全勝,李麒忠是最大受益者,黃卓然成為內訌鬥爭的犧牲品。
1999年11月,華爾街時報記者Craig S.Smith報導一篇名為《中國教主實現美國夢》的文章,揭露李洪志在美國如何斂財的。在34章中詳細地描述上樑不正下樑歪,這叫上行下效嘛!澳大利亞“法輪功”骨幹營私舞弊,爭“錢”奪勢,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原“法輪功”四大媒體(大紀元、看中國、新唐人、希望之聲)負責人蘇珊、馬恒雋、袁小莉、黃卓然聯手攻擊“澳大利亞佛學會”,稱“佛學會”破壞“法輪大法”,列出負責人魏熙武、汪濤、楊真等人公開聲稱“李洪志是大師父,葉浩是二師父,魏熙斌是三師父”,有楊真的錄音為據。並揭露魏熙斌、汪濤利用“佛學會”募資,貪污捐款,以出示證據為實。
原“澳大利亞佛學會”會長蘇珊認為,魏熙斌一直想控制“大紀元時報”,因為“大紀元時報”可以得到許多的捐款,許多現金都控制在他手裏,報不報帳無法查清。不僅是魏熙斌,許多人都爭“新唐人電視臺”負責人的位子,因為獲利很多。又如魏熙斌從1996年開始把持“佛學會”,每週可以不工作獲800澳元的收入,並可以找各種項目捐款。這次被撤他能甘心嗎?
另外澳大利亞“新唐人電視臺”只有靠黃卓然的資助才可能存在,黃被撤、李麒忠被任命為負責人,黃決不會善罷甘休。
因此,可以斷言澳大利亞“法輪功”起了內訌,根本沒解決,矛盾會繼續發展,現在可以看出,魏熙斌已開始動員其親信聯名寫材料陳訴。楊真也不會被排擠,正積極與“民運”組織聯繫,爭取各方面的支持。
澳大利亞“法輪功”內部人員的變動,從表面上看是李洪志發現原“佛學會”負責人確實存在嚴重問題,被迫只好撤掉他們。不明真相的人,還認為這是李洪志為維護“法輪功”的純潔性而做的決定。實質是李洪志為削弱以葉浩為代表的“法輪功元老派”勢力,為鞏固自己在“法輪功”內部的絕對權威而採取的措施。在1996年時,葉浩當著大夥的面親自對我說:“師父又批評我啦!說我不按他的意見辦事。我覺得我還是按我說的去辦合適,為這我經常挨他的批評。”看來李、葉之間的矛盾時間已久,這次澳“法輪功”問題的暴露也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而是“曠日持久”之事了。
另外,可以看出李洪志為了平息廣大的“法輪功”學員積蓄心中已久的憤怒不得已而為之,為保自己而忍痛割愛。真正的犧牲者是那些受蒙蔽的修煉者。事情真相已曝光,只好這樣收場了,不然,這種勢頭蔓延下去,把“法輪功”內部爭權奪利的事全部揭示於光天化日之下,那時候,李洪志和“法輪功”的日子就更不好過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