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在《轉法輪》一書中說:“‘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學說中最玄奧、超常的科學。如果開闢這一領域,就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否則,宇宙的真相永遠是人類的神話,常人永遠在自己愚見所劃的框框裏爬行。”許多年來,我虔誠投入學法、修心加上練功,放棄常人的名、利、情,附合“真、善、忍”去修煉。幾年過去了,我和我身邊發生的許多事情叫我對李洪志所說的話產生了疑惑。
2005年4月24日,在紐約召開的2005年曼哈頓國際法會上,李洪志講:“修煉的人是以脫離世間、成就生命圓滿為目的的,執著任何世間的得失、利益都圓滿不了,因為修煉人在世間修煉中就是要去掉常人所執著的各種各樣的心才能成神。不然的話,世間上的任何一顆心、任何牽掛的因素,都是一把鎖住人離不開的鎖。”李洪志要求學員這樣做,可是李洪志他自己做的怎麼樣呢?
原“法輪功”研究會負責人之一李昌曾講過:
“法輪功”學員當初敬重李洪志,就在於他所宣揚的義務奉獻傳播功法上,他不僅僅欺騙了一般學員,就是對“法輪功”研究會也實行分別控制為他所用,進行欺騙。例如,他指定專人為他管錢,並要管錢的劉桂榮不許對任何人透露資金數目。
1994年11月,長春有人投訴李洪志偷逃稅款和斂財問題時,我們向他建議建立收支帳目,按規定交納稅款。他表面答應,同意建立收支帳目按章納稅,但背地裏卻指使管錢的劉桂榮把收支記錄材料燒掉!從而使建帳、查帳工作無法進行。事實上他把傳功所得的錢全部佔有了。他在北京購買兩套住宅,我去過一處住宅,這就是法華寺,他召我們去的地方,並規定我們不許對外透露他的住所。他有進口高檔小車,也有國產普通小車,他只讓我們知道他有國產小車。可以說李洪志的欺騙和斂財行為被揭露,是我們從被蒙蔽中解脫出來的重要原因。
據參與“4•25事件”的姚某提供的材科稱:
李洪志有寶馬牌高檔車,放在北京東旭花園的別墅內。他還經常帶著他的隨從人員去某高檔飯店去吃烤肉,這個是吃什麼都已覺不出什麼味的“佛”,居然還常去那兒高消費。
李洪志斂財有一特點,就是在用人方面是過一段時間換一批人。如早期用湯某某、劉某某、王某某、米某某。中期用紀某某、姚某、李某某等。而這些人在錢上互相都不聯繫,所以也發現不了李洪志斂財的行為。李洪志真可稱得上“理財高手”!
從上面的事實可以看出,李洪志他所說的要放下名、利、情只是個幌子,在其後面卻隱藏著從精神上控制“法輪功”練習者,在物質上享受著“法輪功”練習者的“供奉”。
有些情況我後來才知道,讓我觸目驚心,李洪志通過辦學習班,非法出版發行傳功講法錄音帶、錄影帶、書籍等出版物得到的營業額達1.34億人民幣,僅通過在全國辦的56期培訓班他就收費284萬元人民幣,他在香港的三個帳戶上還有1,100余萬元港幣存款,後來移居美國到處“講法”又獲多少利潤只有他自己知道。
李洪志一家人在美國過著美國中產階層的生活,他卻美其名曰:“我(指李洪志)傳你們法中可沒有說當師父的必須與同修人同樣苦修啊!度人的神是救人來的,不能和人一樣。釋迦牟尼佛也好,耶穌神也好,在世間是為了人吃了很多苦,實際上他們可以完全不那樣(見李洪志在2005年2月26日美西國際法會上講法)。”這真是騙了人家的錢,還要說你不但應該給我,而且給的不夠。
李洪志自己心裏明明知道在騙人,卻偏偏找出理由為自己辯解和塗脂抹粉。再看看美國一般“法輪功”學員的生活,比如像美國龍泉寺負責財務與採購的譚淑君,2002年變賣了所有財產全部貢獻給了“法輪功”,結果因病不就醫、不吃藥而死於法會上。
譚淑君對“法輪功”的貢獻是巨大的,李洪志心裏非常清楚,當初李洪志移居美國之前,譚淑君與另外一些人在美國就搞起了“法輪功”活動,在美國許多州建立了“法輪功”練功點,可以說譚淑君為李洪志傳“法輪功”立下了汗馬功勞,這是許多人的共識。如果李洪志是救人的大佛,理應救她免於一死,因為還沒到“法正人間”或“功成圓滿”的時候,更不應該死在莊嚴的法會上。
在後邊我還要專門介紹譚淑君的情況。譚的死引起了強烈的震動,有些人已開始懷疑李洪志是不是在騙人。在美國有不少人為了弘法、正法、除惡工作,有的變賣財產了,有的離婚了,有的身體不行了,大家放下人間一切情,一心希望“功成圓滿”,等李洪志安排回到來的世界中去。等啊!等啊!十幾年過去了,誰看見一個人“圓滿”啦?完全成了十足騙人的謊言。“法正人間”恐怕已變成永遠實現不了的神秘夢境。
老子說:“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意為自古以來,善於遵循大道之人,不是向人們灌輸一些技巧,而是使人們懂得敦厚純樸的道理並遵行之。由此可見,純樸厚道是人極寶貴的也是最起碼的道德標準。而李洪志說一套做一套,口喊“真、善、忍”,背後卻是假、惡、貪。現在真相大白于天下,李洪志不管使出任何絕頂的神機妙算,挖空心思的苦思對策,但是在你身邊跟你這麼多年的人對你太瞭解了,這些人揭發的事實,你是無法否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