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華爾街時報》記者Craig S.Smith報導一篇名為《中國教主實現美國夢》的文章,揭露李洪志在美國所過的並非能用“很少的稿費”維持的豪華生活。
報導中稱,李洪志本人不得不承認他在美國紐約皇后區擁有一棟當時價值二十九萬美元(約合二百六十萬人民幣)的連幢住宅。
此外,記者還發掘出一份房產記錄證明,一棟位於新澤西普林斯頓,價值五十八萬美元(約合五百萬人民幣)的豪宅的主人正是李洪志的妻子李瑞。據說這是在李洪志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妻李瑞接受一個名叫Sun John“法輪功”學員捐贈的。
記者Craig調查顯示,這座位于高檔社區的神秘住宅面積達4,600平方英尺(約六百平方米)。在搬進去之前曾經進行過豪華裝修,僅僅後院的游泳池就耗資兩萬四千美元。
眾所周知,美國房屋過戶手續很複雜,合同檔往往長達百頁或上千頁,需要雙方專業律師解釋。一個不懂英文的李瑞敢在房屋過戶合同上簽字,而且連李洪志都不知道的情況下,真是笑話。
至此,不難看出,李洪志是怎樣從一個窮的小職員,每月只有70美元收入的人,在短短幾年內實現了移居美國夢。這是就連美國人也要奮鬥一生才能實現,靠的是“高明”的騙術。
1998年春天,我在紐約參加一次法會,會議期間,我與美國“法輪佛學會”主要成員談話中,得知如下的故事:
在紐約的關健雄是旅美華人,搞房地產生意,“法輪功”輔導員。他在紐約有一棟三層的樓房,曾多次與葉浩商定,決定將該樓的第一層與第三層捐給“法輪功”紐約輔導站。第一層是全通的,可以做開會活動用,準備在那裏成立一個“法輪功”活動中心,另一個為音像製品公司,對外掛兩塊牌子。
當時,李洪志把公司的名子都起好了。那棟房子二樓留給關健雄家人住,三樓的其中一套房留給“紐約法輪功輔導站”負責人易某居住,一套留給葉浩居住,另一套留給李洪志臨時居住,李洪志也完全贊同並正式批准了。
在李洪志多次講法中,特別是在《轉法輪》一書中講“法輪功”是鬆散管理,不搞實體,這是共識。怎麼在紐約又掛起辦實體公司的牌子呢?後來,此事遭到眾多人的置疑和反對,不得不暫停辦理。
由此可見,李洪志和“法輪功”一些骨幹,名義上叫人修煉,實際上是他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為自己撈取利益,而他們還裝做正人君子。這充分表明他們沒有佛心和善念,打著修煉的旗號騙取了多少善良、純正和癡迷的人。